她的無法接受,我才無法接受。
黃嘉千「善意謊言」失去夏克立信任?同嫁老外的她曝癥結點:無法接受
雖然說「選擇了婚姻,表示自己的收入就不是單獨個人的,而是整個家的」這句話沒有太大毛病,但是總有個「比例」是可以自己拿捏決定花不花,而無需過問任何人吧!
即便以我這種「夫奴界天花板」的身份,都不會接受,每一筆消費要跟另外一半商量或他同意的相處之道,更何況其它身心正常,強調自我意識的女性朋友們。
花一萬買衣服報2000元,這是撒謊無誤,但是不是善意,由這麼少的資訊裡我無法判斷,也有可能只是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沒有違反兩人的約定。
若真是違反兩人的事先約定,那就稱不上善意,那是投機。所以,這不能說是因為「善意的謊言」而失去另外一伴的信任,而是因為想不守信用又不事先打個招呼才導致沒信用。
但如果沒有違反兩人約定,也不是花老公的錢,光明正大的,女生為什麼要說謊呢?夫妻相處,由性格所引起的不必要問題也滿多的。例如:有很強烈「為了你好」的這種性格,就是其中之一。
排除真正的善意(例如安慰生病的親人會很快好起來...這類),人會對親人或配偶說謊,通常是因為自己站不住腳。
然而買買衣服,過過開心小日子這種事,都要當成家庭大事來處理,表示這個家跟人,肯定有其它沒有顯現出來的真正問題。
顯而易見,那些能夠「睜隻眼閉隻眼」假裝一下就能歳月靜好的事都要掀開來吵翻天時,表示還有更大條的正在權衡利弊等待爆發中。
當然,我也不認同這是『價值觀上的不同』的問題。
什麼問題都推給價值觀,會這樣思考事情的人,可能會過不了人生重大關卡。
夫妻二人,價值觀相近自然是好事,省時省力省心,可遇不可求。
但夫妻也可以擁有不同的價值觀,會想要求一樣的價值觀本身就不是成熟的想法,價值觀要相同,那誰該配合誰呢? 準備花多少青春,去折磨要被同化的那方?
人根本不需要把時間花在這上面不是嗎?
你跟你自己都可能今天/明天價值觀就不同,昨是今非,又何必要求另外一伴跟自己價值觀相同?
簡單的作法就是,重視對方的想法跟希望,同時把自己的期望及底線想清楚並表達清楚,求出兩人「最大公約數」,然後真心接受它。
然而最怕就是,相互不尊重,也不知道自己想怎樣(或只在意自己想怎樣),單純為了「面子、感覺」在生氣吵嘴罵對方,或冷戰。雖然自己還是要負起責任,但我認為這無法太責怪自己。
說實話,這是教育上的遺憾,台灣人(至少我這一代)在成長的過程中,少有機會被教育或潛移默化,如何理性健康有效地面對跟解決矛盾、衝突。家庭出現紛爭時,能夠不打小孩、不踢貓踢狗放火燒房子,已經算有基本修養,才不可能有什麼狗屁心情去求什麼「最大公約數」,I see.
需不需學習或努力去求出最大公約數,自然是看個人決定,只是,人最終都必定要承受自己錯誤選擇後的副作用的。

不知道是不是新聞排版的緣故,專家的行文和舉例無法充份闡述她想表達的觀點。她想表達的應該正是殺手的觀點:倆人在收入的分配上有商有量(第3段),但也不是不能買東西犒賞自己(第4段)。但後面的:「如何花錢?錢花在哪裡?另一半也能接受才可以。」會讓讀者誤以爲是每一筆消費都要另一半同意。 另外,數十萬的包包這個例子也讓人困惑。因為一般收入的人很難數十萬的包包說買就買,不用先存好幾個月?而且用一句「犒賞自己」就買數十萬的包包,窮學生如我實在無法想像。 這讓我想到對岸知名舞蹈家/藝人-金星的例子。金星說過自己愛買名牌包,因為是用自己的錢,所以想買就買,先生也從不干涉。但有一次買的包包價格不斐,雖然是用自己的錢,可是金額特別高,就打電話向先生報備。先生還反問:你用自己的錢買,幹嘛向我報備? 金星說:因為我們是夫妻,平常各自花錢不用過問,但是大的開銷應該讓彼此知道,表示尊重。 至於一萬元衣服的例子,誠如殺手所言,絕對不是導致離婚的原因。
專家可能想討好所有人,滿足各種不同需求,所以才會有說跟沒說一樣。 你謙虛自稱窮學生說無法想像,其實我富婆也不能理解,為什麼一個平常人,要花幾十萬買一個包包? (我不是說不能買(有錢都可以買),只是為什麼要去買?) 金星,我知道她耶~~你說的小故事,我覺得那是一種尊重跟保護措施。 我想再怎麼有錢的人,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愛幕虛榮、揮霍無度的人,花大錢時告知另一半,其實多少也是試探另一半的看法,也不希望踩到對方的底線,保護兩人的關係。這跟錢無關,而是自己心中會有一把尺,知道兩人的邊界大概在那裡,擔心會踩到,所以要瞭解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