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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則關於員工掃廁所的新聞。

小公司15人輪流掃廁所 OL不配合「我是來工作的」!網論戰:合理嗎?

討論合不合理?太抽象。

一間小公司的廁所若私有,不歸大樓或管委會負責管理維護,就會被劃進公司的公共空間領域,而維持公司公共區域的整濟乾淨,是所有人必需一起做責任分攤的。這跟個人被公司任用的工作專業職掌為何無關。

嗆聲「我是來工作的,不是來掃廁所的」,看似理直氣壯,實則傻B。
公司有15個人,不會眾人皆醉以為自己是來掃廁所,只有她獨醒是來工作的。

如果她認為喊「我是來工作的,不是來掃廁所的」有理,那最好也要有心裡準備會聽到「妳是來工作的,不是來管老板要怎麼運作公司的,不爽這樣的運作規劃,可以辭職,因為老板是我不是你。」的回嗆。

如果公司裡,大家是輪流掃廁所,老板也加入輪流,只有她認為自己不應該掃,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離職,找一間不必輪流掃廁所的公司。

或著彈性點,看看自己有沒有什麼好處,可以拿去跟同事交換,幫自己輪替。不過,這麼斤斤計較又略顯自私的人,恐怕在別處也是差不多風格,深怕被佔便宜,可能沒人想跟她交易。

判斷自己有沒有吃虧,除了對外比較其它公司怎麼做,也必需對內比較同事對於問題解決的共識的認可度。

如果15個人裡有14個人同意問題的解決方式,並遵守規則,唯一不同意的那個,要不離開,要不要有實力解決自己不同意的同時,不會製另外14個人的麻煩。

否則,上班這件事,能套用這句型的事太多了。
小至幫客人、主管泡茶泡咖啡、買個便當接個機,大到幫公司站出來扮黑臉或代表道歉賠不是,都可以套用。

一個只想做完份內專業工作,而無法配合、協助完成團體事務運作的員工,在管理階層的評量裡,都不會是多好多有競爭力的人,遇到有精簡人力,或去蕪存菁需求時,通常就會最優先被點名。

不過說實話,公司有15個人,其實是可以請專職打掃人員來做環境衛生工作。
否則光想到15個人弄髒環境的速度與程度,要單靠員工維持,太沒有效益,是過度節儉與摳門了。

假設平均每人每2小時上一次廁所,上班八小時,一個人就要上4次廁所,15個人是60次,平均8分鐘就有人使用,每人3到5分鐘,等於廁所沒空置過,利用率比公廁還高,那該有多髒呀~~~~要是我,我不但不想掃,可能也不想上廁所了。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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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殺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