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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讀到一篇新聞,不知是不是假新聞,反正讀了覺得世界光怪陸離。
新聞連結:女求「預支33萬聘金」救重病父 男友秒分手:別再聯繫

女方主動求婚,動機太明顯。
欲嫁,是因為此時此刻我需要你.....的錢,嫁人的當務之急,是為了正當化跟男方拿錢可以不還。

33萬可能不是問題,問題是萬一33萬給出去,又缺下一個33萬呢?
將來發生其它事,這等軟性勒索的行事風格與邏輯會不會持續出現?那天會不會暗示要先分遺產,據說元配可以分50%.........聽起來匪夷所思,但跟預支聘金的思維是如出一轍。

她想「巧奪」不屬於她的金錢,把別人的錢合理化成她的,此等心機一定會讓人忍不住眼球左右轉個三圈想想。

女方名正言順想預支聘金,對她而言,她認定那本來就是她的錢。
她覺得這錢是身為男友,將來她要嫁的男人應該幫忙的責任,她提早使用這權利,沒有什麼不對。

但真的沒有不對嗎?
一對沒結婚打算的情人,那來聘金的存在,那來可運用聘金的權力?說不定下個月就各自飛了,男方找誰要那聘金去?

就算一時心軟錢給了,就算將來錢不要,卻也不想娶了,不就還要落得一個毁婚的惡名聲,這等處事,根本愚蠢至極,腦子正常運轉的人,誰這樣自找麻煩?

女方說說「我也不想這樣,這是最後的籌碼」,口氣有點硬,強盜似的。我說,這才不是最後的籌碼,而是「免費的籌碼」,搶搶看!

若我跟男友有5年的感情,也珍惜這段感情,未來有携手人生的考慮,我不會用這種有點陰損的方法跟男人要錢,我會用「借的」。「借」表示我有「還錢」意願跟打算,而最大的表態則在讓男友知道他沒有義務替我扛起這道難題,不管未來兩人感情如何,這筆錢我都該還。這樣張羅籌錢,才能講是最後的籌碼。

你替人家想,人家才會替你想;你不替人家想,人家通常不會替你想。
需要幫忙的是自己,自己的態度很重要。不能搶不到錢,就說人家不愛你。誰會愛強盜,就算跟強盜有5年的感情,那又如何,身份一夕暴露,男方速速走人很正常。

當然,如果男友有能力借我這筆錢,卻不肯借,不旦不借還不跟我聯絡,那麼這種男人,走了也好。我祝他日後找到一個敗光他家產的好女人。

說真格的,沒有結婚,只是男女朋友,但女方非常厲害地借時借勢,把家中病父的重責大任轉嫁到男方身上,我要是男方親友也會深呼吸倒退三步。

女人對男方父母態度好嗎?女方平常有說將來會協助照顧公婆嗎?女方父母對男方態度好嗎?有沒有支持兩人交往?有沒有把男方當兒子疼愛?女方對男友可好?若都沒有,那在女方表態勒索後,男方轉身走開,也是合情合理。不怪他。

古代賣身葬父,都是買回家當女佣丫鬟,沒人那麼強勢,要求買回家當夫人的啦!
換個角度想,即便大家知道是女兒孝順,要賣身給父親籌錢治病,但手法有點粗暴,外人恐怕也比較難生出同情心。

若我是男人,我愛的女人的父親發生這種事,就算她父親待我不好,不支持我跟他女兒在一起,但女人若跟我借錢,我一定會借她,而且不會要她還錢(雖然我不會說出口)。

但我女人若說要跟我結婚,想預支聘金?嗯.....這個就難說,很大的可能是就算愛她,也會忍痛離開她,或叫她滾。

我會不會主動拿錢借給我的女人?除非情況特殊,否則百分之百不會。
想知道為什麼嗎?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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