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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,我完成瘋狂事件之最後一件。

便是用我的真名,開了一個新的部落格,部落格上放了一篇文章,文章標題下:青春照片集錦。有密碼保護。

然後,我把部落格網址寄給流氓老師,把文章密碼給他,並告訴他,裡面有很多我的照片,而且其中有幾張是半裸的照片。

截至目前,我還沒有想清楚,我這麼做的目的與原因是什麼,人類的腦子,有時會秘密運作一些連自己也無法解讀的事,但我知道,我會有想清楚的一刻,只是目前我還摸不著頭緒,為何幹下這樣的事。

有趣的事發生了。

這個部落格,截至最後只有18個人氣,其中有16次,是我自己點擊的,流氓老師總共點擊過兩次,一次出現在第二天,一次出現在第三天,但是,這篇文章的閱讀人氣卻是0,表示他並沒有輸入密碼,點進去看照片。

十天夠久了,直到早上,我把那個部落格關掉,文章閱讀人氣仍是零,他還是沒有點進去看。

不知為何,做完這件發神經的事情後,我對他,心裡充滿安全感,這十天來,我好害怕,好擔心,他會去點那篇文章。這之後,我理解到做這件事的好處,我可以確認更多一些,我並不是跟自己記憶中的完美鬼影交手。我沒有用自己的腦子,不斷美化真實人生中的他。

要不是他看到中年歐巴桑的裸照會吐,拒絕眼睛被污染,就是他很在意我對他的看法,他知道我在跟他過招,他聰明的不會中了我的邪惡計謀,也意志力夠強的,可以忍住不看女人的裸照。

其實,我賭(或說祈禱)他不會去看,所以裡面空蕩蕩的,什麼都沒有,是一篇只有標題沒有內容的假文章。

現在,拿到我想知道的答案,剩下該做的,就是好好反省自己,為什麼要花這種美國時間,去做這件狀似無聊愚蠢又發神經的事!!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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