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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圖為網路圖片

不知基於什麼神秘莫測的原因或懷疑,本人如蜉蝣般的小公司已連續四五年被稅務單位稽核。
「被稽核」對公司來說雖耗時耗人又頗感壓力,但不全然沒有好處。透過國家級專業人士的檢視與挑剔糾正,可以改善公司內控以及調整細節作業使其更完備,往正面想就是公司每年接受健檢一次,雖然通常不會是免費的。

第一次第二次歷史久遠記不清稽核項目。
前年,稽核採購進項及匯款作業 — 結果:零瑕疵,過關。去年,稽核海關進出口稅務及文件 — 結果:零瑕疵,過關;今年,職工福利及相關費用,上星期五稽核結束 — 結果:需補繳210歐元稅金跟罰鍰。

即便我已打算用正面的態度應對,但電話裡聽完會計的說明,還是眼睛微痛,白眼翻太用力的關係。不過,我決定不要太有感覺或細想這件事,否則愈想愈熱血奔騰,一不小心變憤青。我已不再適合當憤青,邁嘐嘐之狂。

理由是這樣,員工借走公司車「私用」,依法必需申報,核入該員工收入所得進行課稅,該員工若要繳稅,那麼公司也要繳稅,因為有收入有所得就要繳稅。而我們未申報,有瑕疵。(因為這個瑕疪,有可能明年會再次被稽核這個部份,而且可能被追溯x年所有資料。)

這樣的事,若發生在台灣算擾民了吧。 

公司給員工一個方便,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好處,車子借給員工用一下搬個家,幾十公里里程數的折舊跟燃料而已,這要被監督,錙銖必較到要在上頭抽點稅。但我翻白眼的理由,並不在於會被追繳一點錢,而在於國家變相禁止人與人之間友善的互助行為,舉凡人民之間各種自發性地互助,公家單位都儘量要讓它跟稅扯上關係,方便名正言順地干預與監控,這讓我心裡不舒服。

名義上好聽,是要求人人守法,配合稅法規定。但往細想,是政府權力過度擴充,大到不允公司(當然含個人)私自給任何人「好處」。因為各種「好處」要由國家統一管理分配與控制(monopoly),因為「好處就是資源,而資源不管在什麼形式的社會,都是權力的來源」。

可,政治正確不是這樣講,而是以social market economy為依歸,追求人道、平等、博愛至上的社會,一切只需看是否合法,不必有其它想法。所以我的權力一說看起來似乎邪惡。

德國人的特質之一:安份守法就對了,勿有太多雜念。
猶如列寧的嘲笑:「德國軍隊沒法攻下火車站,沒有車票,他們不會進站!!」

原因二,贈送客人禮物禮品,依法在35歐元內,並且僅能申報70%的費用扣抵,而溢額的發票則不能做為費用,等同廢紙。我們的問題在於會計沒有留意,未依法條變更而修改會計作帳,導致實銷金額100%申報,配合的會計師所沒有留意新規定已過緩衝期正式生效,就簽核報稅完稅。

稽核官提出建議,若我們不想繳交理由二產生的稅金跟罰鍰,其實很簡單,只要把客人的名字以及他的稅籍號碼提供出來,35歐元以內的發票就能100%申報也能免去罰則。

會計說問我要怎麼處理?我腦裡閃過的畫面,就是刊頭圖片那隻松鼠。於是,我說把210歐繳一繳,以後留意申報金額不要違反規定即可。其它的,讓我們把它忘了。

補繳210歐元稅金跟罰鍰合理,畢竟是我們的作業有誤,不能怪稅務單位。

但我再次翻白眼的理由是,用30%來獎勵?誘惑?洗腦?企業主動提報收受好處的客戶名單以及稅籍號碼,方便稅務單位回頭去勾稽那些人?

本人認為這做法不對,恕難配合。

理由看似正義,手段當真雷厲,但把腦子搖醒思考起來,感覺很「唉油」!
讓企業當政府的「料耙仔」去鬥另一群人,納粹已死但鬥爭魂仍在?這件事無論用上任何再崇高偉大的理由都不能說服我,更難因為懲罰而被馴服去承認那是一種正義,該共襄盛舉。

會計說話時,我忍不住腦內劇場開演,無法克制地想到曾經讀過某些書裡,那些被當權著貼上「與人民為敵」標籤而遭難的大小人物的下場。

政府眼睛牢牢地盯著那些願意做事,願意上班賺錢養活自己及家人的人,有沒有犯小錯,有沒有貪小便宜,有沒有額外獲得政府沒有允許的好處。相關單位要是拿一半這種精神,好好研究如何降低失業率,打擊假失業領救濟金卻能打黑工賺外快開名車的人,還有正經起來把那些假弱勢真米蟲趕去工作,社會不知道會多麼進步繁榮。

人民或說勞動者被如此嚴密精細的監督,但這樣的社會,又有誰能去"監督"這個總是打著「資源再分配」社會正義大旗而進行干預主義與鬥爭個人與群體的巨大權力組織?(...愈講愈嚴肅了,說好不做憤青的!)

以上大哉問,其實是「有語問蒼天,但蒼天不必答」,是一個字數很多句子很長的巨型語助詞而已,跟「哎~唉~哦~噢~喲.....」差不多意思。
 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 這是碎唸分隔線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不當憤青,不為療癒心靈,也不是因為沒有「刺」或戒了「正義」;原因搞笑 —— 聽說憤怒容易掉髮,且不易受孕!<-----中醫師三不五時喜歡這樣嚇唬告訴我,本人就怕這個。

憤青淡出是怕頭秃、還有老蚌也想生小珠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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