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走在中山北路長春路口,眼見中山北路方向的紅燈只剩6秒要變綠色通行號誌,若以守法來講,行人燈號變紅色就不該再走斑馬線,不管另一方向綠燈是否還沒亮起;而且照道理(=本人假掰的個性)是絕對不會小跑步趕著過街去的,那太不優雅了,No,我穿那麼美,怎麼可以狼狽過街呢?!

其實那馬路口有六線道 (不確定,只覺得滿寬的)以我的小短腿來計算所需要的總秒數,再怎麼大步跨越,10秒尚且不夠,更何況6秒。只是今天不知道在猴急什麼,既沒有特別趕的事要立刻穿越,也沒有尿急,但我就是不知道為了什麼操起手刀,急急走過去。現在想來有些後怕(忍不住想捏自己的耳朵~)。

很可能是被旁邊的人感染,有幾個人急急趕了過去,而我說不定那時大腦正處於停止運作進入半失神狀態,所以被催眠地跟了過去,等我回神,那一整條馬路的機車閃著大燈,即將衝出閘門的氣勢才把我嚇醒。

沒錯,就在我最後三步即可安全抵達對岸處,早就蓄勢待發的機車群,萬馬奔騰般地衝破街口,我站在原地,嚇得進退不得(這下真的尿急了),被我擋住去路的機車,正用大燈超級亮地照著我,害我羞愧萬分。有一種跟你一起跑的人,人家都跑過去了,怎麼妳特別笨,沒跑過被團團卡在中間,又被大燈照著像逃獄失敗的現行犯,難堪了吧!

當下真是令人驚慌失措,不知道自己到底該怎麼才好。

沒想到那個被我擋住去路的機車騎士,做了一個讓我感動到要哭的事,他把機車斜騎一個角度,車身擋住後面的來車,比了一個叫我快點走過去手勢,我才順利過馬路,但我一時太驚慌,竟然忘記跟對方道謝。等我再度回神,他已經騎遠了。

機車很帥氣,背影也很帥氣,薄薄的皮衣下擺在風裡飄,潔白的T-Shirt很顯眼,想必人一定很帥吧!(其實他戴著安全帽,根本看不到長相。)

回家後,我跟殺手姊說,這可以當偶像劇的第一幕耶!

殺手姊說:對耶~可以演偶像劇。那個騎車機的男生,到達目的地後,摘下安全帽,原來是李敏鎬,帥到掉渣一地,他看一下手錶遲了兩分鐘,然後對女主角(可能是金泰熙或者全智賢)說,抱歉我遲到了,剛剛在馬路上協助一個亂闖紅燈的中年婦女過馬路。然後.........

我決定兩天不跟殺手姊說話了!!

 

 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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