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再來還一篇文字債,很久以前就想講的一件事。
白首宮女話當年,讓我記憶深刻的故事,通常就是黑暗低級路線的劇情,溫馨感人又勵志的,我都記不住。

方文(中間名就省去X字,反正我沒膽講全名)是我小時候的鄰居,大家毗鄰而住,久了自然成為朋友,雖然我們不同年齡,但唸書卻在同一屈,唸完不同的國小之後,我們一起升上了同一間國中,就是被瘋狂訓導主任惡打的那間鄉下中學。我在這間中學,遇過幾件不開心的事,但心裡一直很喜歡這所純樸的鄉下學校。

方文對我做的事,讓我知道--人是危險的。而我的反應,又讓我疑問,好人該復仇嗎?復了仇就變成跟壞人一樣糟了嗎?

一起升上國一後,學校會挑選一些看似傑出的國一新生,加入童子軍或女童子軍的培訓,以延續學校童子軍團隊的傳承。能被挑上的同學,要不有點名氣,要不有點成績,再不濟家裡也要有點錢,反正它是一種榮耀的象徵,能讓小孩子以為長出了光環的一種小身份,一種成為正義使者感到驕傲的訓練。

與我相反,方文很愛這樣的東西,我們在上學的路上,她總淘淘不絕地談論著這件事,不斷猜測她班上誰會被老師選中,誰又不會被選中。她是個漂亮又傑出的女生,無奈身世堪憐,她雀躍中帶著悲傷,因為被相中去當女童軍,機會是免費的,但行頭可不是,全要金錢來打點,他們必需另外購買夏天冬天的童軍制服各兩套,帽子徽章到鞋襪,無一免費,結算下來是一筆不小的開銷。

方文知道就算她能被老師選中,她是養女,她父母經濟不寬裕,而且領養她多年後又生了一個弟弟,方文的父母是不可能會掏出錢讓她加入啥米女童軍的,她最終穿不上那一身光榮制服。

我對這樣的事興趣缺缺,我只熱中獨善其身,校園裡的各式活動,我一律不關心,也不在乎我們這一屈的國一新生們,究竟是那些人被遴選為新一代的童子軍或女童子軍。

週六,只上半天課,回家的路上,方文約我去她家,說是有一個跟我要好,又很會游泳的男同學,寫情書給她,她要給我看,想問我她該不該回信?於是,吃完午飯後,我便依約到她家去,迫不及待,想知道是誰寫情書給她。

一到她家,正逢慵懶的午後時刻,她說她很睏,便建議我們先睡一下午覺,她在給我看那封情書。因為我太想看那封信,只好跟她在她的房間躺平,心裡祈禱寫情書給她的人,千萬不要是游泳校隊的副隊長才好。

依了她,我在她家睡了一個傻不隆咚的午覺,那一睡,就睡了三個多小時,直到下午四點後。醒來之後,我便著急了,因為我媽規定我四點要回家洗澡,而我已經遲了半個多小時,回家肯定要吃罵。

我跟方文說,我的書包暫寄放在她家,因為壞孩子我是用寫功課的名義混出門的,可是沒看到情書又很不甘願,於是我想先回家去洗澡,洗完澡後再回來看那封信。方文啟先不肯,要我把書包帶回去,說改天再給我看,但她後來又說好,於是我就回家去了,心想洗完澡後,再用拿回書包的名義再次出門。

當我再度回到她家時,情況變得好奇怪。

方文跪在房間門口的地板上,穿著短褲露著白晳的腿,腿上有幾條血痕,她顯然被打過,方文的媽媽發怒地瞪著她以及我。

她媽媽在我們當地某家醫院打零工,擔任清潔工友,耗體力的工作,不能說不辛苦,她臉上寫滿疲憊。我以為方文做了什麼錯事,惹得才下班的媽媽發怒,便開口詢問她們。

方文的媽媽說,今天下午有人偷了她抽屜裡的1500元。
方文媽媽的話才落畢,方文立刻哭泣地對著我說:「xx是不是你拿走了我媽媽的錢,今天下午只有你來過我家,你快拿出來還我媽,我快被我媽打死了!」

我一聽驚訝的不得了。
當天下午,整間屋子只有我跟她兩個人而已,如果我沒拿,也不是方文的媽媽記錯或自己花掉,那小偷就一定是方文了,我一直看著方文的眼睛,不敢置信她懷疑我是小偷,她很堅定地看著我,一副已經認定我就是賊的眼神。

我叫道:「我沒有拿你媽的錢,我不會做這樣的事。」
方文:「可是今天只有你來我家,你來我家後,我媽的錢就不見了。」

我發現我的處境很糟,於是我說要叫我媽媽過來,方文的媽媽一聽,就揮揮手說不必了,她動手翻我的書包,只找到幾個銅板,就把書包還我,並且叫我以後不要再到她家,便趕我出她家大門。

我回家後,我跟我媽說,對面鄰居說我偷了她們家1500元,我覺得很冤枉,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,於是我媽又帶著我去方文家。一到她家,方文的媽媽又再打方文,反而變成我們母女,勸她不要打小孩,方文整條腿已經血痕無數,看了都覺得痛。

那當中,方文一直哭叫著,要我把錢還給她媽媽,以示她的清白。我好冤枉,不懂方文為何一直說錢是我偷走的。我堅持我沒拿,最後是方文的媽媽說算了。

可是我媽相信自己的小孩不會做這種事,力求有個清白,於是提議報警,叫警察來處理,但方文的媽媽卻說不必,可能是她記錯了。我們母女只好回家去,這件事不了了之。

回家後,我思考著整件事的來龍去脈。隱約覺得方文叫我去她家,是一個計劃好的陰謀。根本沒有什麼情書存在,不過因為方文知道我喜歡游泳校隊的副隊長,於是她拿它來當誘餌,騙我去她家;她一口咬定我是小偷,因為她知道她媽媽抽屜裡,千真萬確是少了1500元。錢極大可能是方文自己偷走的。

有一天放學回家前,我在教室打掃,隔壁班一位被選上女童軍的佩玲同學來找我,她問我回家時,是否可以把方文的女童軍制服順道帶回去給她?佩玲同學不想再幫方文保管那些衣服鞋子,方文要她帶來帶去的,讓她心生厭煩,她叫方文把衣服帶走,方文卻找藉口百般推拖,就不拿回家。

我跟方文在偷錢事件後,很少交談,我媽不希望我跟她來往,而我自己也不想,所以我不知道她已經加入女童軍隊,更不敢相信她媽媽會幫她付錢買那身行頭。

聽完該女同學的抱怨,我便說好,要她把方文的女童軍制服衣服給我。

因為我大抵想通事情了。方文應該是為了當上女童子軍,才搞那麼一大串戲,她設計偷家裡的錢,去買童軍配備,卻想把小偷的臭名扔給別人,於是號稱有封情書,約我去她家看,她媽媽出門去上班後,我在睡覺,她就動手偷錢,偷完錢後,叫我回家去,她就可以輕鬆誣賴錢是我偷走的,讓我當替死鬼,因為她量她媽媽膽小又自卑,絕對不敢到我家來理論,她的偷錢大計就能成功。

方文雖然被打了一頓,最後還是拿到了錢,苦肉計得逞,能當上女童子軍,也可以去繳交制服跟鞋子的費用,行頭有了,但是卻不敢帶回家,因為無法自圓其說,所以只好把東西寄放在其它女童軍家裡,要穿戴時,在請她帶來學校給她換。

這樣一想,她找理由,故意約我去她家,又一口咬定我是賊的事,就不是那麼難懂。懂是懂了,但我該怎麼辦呢?

放學回家後,我拿著她的兩套夏季制服跟鞋子,還有一堆小配件,站在我家大門內等著,內心掙扎。

等著等著,我先是看見方文春風滿面,眼神帶笑地進了家門,她嘴角飄著得意順利,一臉可人,跟她一口咬定我是賊的那副可怕模樣比較起來,根本是兩個人,我愈想愈不爽,而且有氣。

沒多久之後,就見到方文的媽媽騎著小綿羊回到家,我內心的惡魔,領著我打開大門走向方文的媽媽,她剛好停妥機車,我用高分貝的聲音跟她說:「方媽媽,這是方文參加女童軍隊買的制服跟鞋子。」

方文的媽媽看著我手裡兩大袋行頭說:「這些多少錢?」,然後縐著眉頭,打開皮包,準備拿錢給我。方文在紗門內聽到我們的對話,立刻衝了出來,眼裡充滿驚慌。

她媽媽會準備拿錢給我,一定認為是我幫方文代墊了費用,這也證明方文買下行頭的錢,來路不明,連她媽媽都不知情。

我說:「15XX元。」,價錢1500多,是我跟佩玲同學打聽的。

我看著方文,收下她媽媽的錢,還跟方文笑一笑,便拿著錢回家去了。

第二天方文到我們班上找我,她腿上又多了一些被打的痕跡,她生氣地跟我理論,問我為什麼騙她媽媽的錢?她要我把錢還她。

我問方文,她買行頭的錢,是不是我去她家睡午覺那天,她由她媽媽抽屜裡偷的?她要偷她媽媽的錢我管不著,但她怎麼可以誣賴我?我告訴她,我已經想通她騙我去她家,只是為了利用我而已,根本沒有什麼情書對不對?!(<--很在意情書的事。)

結果,她還是抵死誣賴我,是我偷她家的錢,卻不回答她買那些制服鞋子的錢是那裡來的。她罵我是騙子,騙她媽媽的錢,她要跟我們班上同學說。

聽完她的滿嘴謊言以及威脅後,我決定要揭穿她,雖然我很同情她,可能又會被她媽媽毒打一頓,但我顧不了那麼多,我的名譽不能被她毁了。

當天下課回家後,我拿方文媽媽前一天給我的錢去她家,我跟方文的媽媽說,學校說方文已經繳清所有的費用,所以不必再繳,怎麼方媽媽不知道方文已經繳費了呢?該不是她上次以為在家裡丟掉的那個1500元,其實是拿給方文了?

方文的媽媽臉色很難看地說,喔~喔~好像是吧!!我想說的其實是,現在你應該知道,錢是你家女兒自己偷的,你竟然還有臉翻我的書包,拿走我的銅板,真是沒水準的一家人!

諷刺的事情是,第二天早上升旗,我終於看到穿著代表「智仁勇」女童軍制服的方文,她的腿上跟手臂上,都有被打的血痕,沒錯,她又被打了,而好像被打得很慘。

但她不會說,她這一次被打是因為偷錢、說謊、陷害他人;她會告訴同學老師,因為她是養女,媽媽生了弟弟,她是不被家人疼愛的人,只要父母親看她不順眼,就會打她,所以大家會同情她、可憐她,還有幫助她。因為她可憐的形象深植人心,學校的老師都特別疼她,尤其是男老師們,這點我樂觀其成,這世界總要有人愛她才好,免得她誤入岐途,害更多的人。

她站在童子軍隊伍中,眼神飛揚,顯得很滿意自己。但她藏在驕傲底下的秘密,我心裡只有鄙視,她的品性根本污辱了那支隊伍,什麼智仁勇,全是屁。

而我因為揭發她偷錢的事,害她被她媽媽狠狠地打了一頓,舊痛未好又添新傷,她身上佈滿鞭痕,算報了仇,但我也成了惡心少女。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殺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