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知道,敝人有些行事風格不可取,因而不值得學習,所以別學就是。

雖然我不知道其他人,曾經為了朋友,做過什麼偉大的事,但我有點不爽,接二連三有人靠北我不講朋友義氣。

什麼叫做朋友?每個人有自己的定義,我們不該強迫別人採用自己的定義。

如果是朋友,就該誠實地告訴朋友,我不喜歡她利用我當她愛情踏腳板的行逕,而不是只會在心裡記恨?

哈~原來朋友的定義就這麼淺??只有這樣的程度,還真沒有資格酸人。

我非常想反駁以上這串自以為理性的思維,那就是--如果是朋友,老娘絕對甘心當她的踏腳板,而且會叫她踩用力點,會該死地濫情破表,配合她邁力演出,而不是把朋友抓到小房間,機機歪歪靠北她在利用我,懂嗎?

「利用」跟「幫忙」不過一線之隔,全看朋友二字怎麼定義。人家願意的,叫幫忙,人家不願意的,就叫利用;所以,若是有人強迫你,為他做你不想做事,那就是利用你,那就不叫朋友了,okay?!以上職場適用。所以你是幫同事的忙,還是被同事利用,不要不敢面對事實。

我既不滿又記恨,那就表示,我不認為她是朋友,所以我不願意幫忙,就這麼簡單。不是每個認識的人,就叫做朋友,這點,總可以有共識吧 !所以,不要塞人給我當朋友。

是說,上次被形容成是「廖耙仔」,沒有給朋友機會,我真的很悶。

上帝因為永恆,所以可以一再給人機會,而我的生命如此短暫,有什麼屁股,可以給人再一次機會呀??

道不同不相為謀,我是認真的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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